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(原文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公务员录用规定(试行)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自治区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928名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。 一、报考条件、招考对象 (一)报考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年满18周岁及以上,35周岁及以下(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报考地(州、市)职位和自治区区级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人员,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(197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(非在职)人员,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(197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3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祖国统一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 4.具有良好的品行; 5.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 6.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,持有经国家、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